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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与金钱的胜败

1998-07-04 来源:光明日报 刘红辉 我有话说

赡养老人,本是儿女们应尽的义务;尊老敬老,也是我们中华民族崇尚已久的传统美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种种原因引起的遗弃老人的事件却屡有发生,老人与儿女对簿公堂的心酸案件也时有耳闻。可是每当一桩官司了却时,作为胜诉方的老人们,总不能一如其他案子的胜诉方那样显露出溢于言表的欣慰笑容,人们从他们流淌的泪水中总能感受到老人们依靠法律维护权利所付出的昂贵代价。有的老人手中攥着儿女给付的赡养费痛心疾首地道出这么一句话:“要这钱有啥用……”

俗话说“养儿防老”。老人们在沧桑岁月磨砺之后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需要精神上体贴入微的照料。所以老人除了需要生活必需的赡养等费用外,更需要亲情的缭绕,家庭的乐趣。在赡养案件的审理中,神圣的法律有时面对亲情的消散似乎也无可奈何。

很多人这样看待赡养案件的结局:表面上胜诉的是老人,他们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一些物质利益;实质上胜的则是儿女,他们因此捻断了与老人的亲情结缔,让老人倍感孤零……难怪有的老人不敢、不想、不愿将自己的不孝儿女推上被告席、也许他们在掂量了物质与精神上的轻重之后,被迫放弃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最初打算。那么,怎样才能让老人们在胜了官司之后,能重新露出舒心的微笑,再度展现出夕阳般灿烂的神采?笔者认为,除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儿女们加大教育力度外,还应将这种教育加以延伸,让相关的单位、部门和基层组织给予密切的关注与配合,少谴责,多帮助,勤教诲。以便在老人们实现物质上维权的同时,也仍能拥有昔日的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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